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增强员工*生产意识,确保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
2.2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4本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无。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负责。
3.2*主任负责为易得职业病岗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做*培训,监督检查员工佩戴劳保用品的情况。
3.3各班组负责人每日巡查员工佩戴劳保用品的情况。负责作业场所职负责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
3.4公司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及现场管理
4.1.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1.2.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保险的缴纳由公司负责。
4.1.3.定期组织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宣传教育由*主任负责。
4.1.4.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4.1.5.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
4.1.6.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1.7.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1.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8.公司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4.1.9.在尽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1.10.*主任应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4.1.11.公司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报告。
4.2职业健康检查的管理
4.2.1.公司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4.2.2.公司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4.2.3.公司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生产部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4.2.4.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公司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2.5.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公司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体检者本人。
4.2.6.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4.3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3.1*主任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培训,必须培训职业病防治的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
4.3.2.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4.3.3.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生产性粉尘、噪音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组织(企业)建立0HSAS,要依据OHSAS18001要求,结合组织(企业)实际,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建立:
⑴**决策与准备:**决策、提供资源、任命管代、宣贯培训
⑵初始*评审:识别并判定危险源、识别并获取*法规、分析现状、找出薄弱环节
⑶体系策划与设计:制定职业健康*方针、目标、管理方案;确定体系结构、职责及文件框架
⑷编制体系文件:编制职业健康*管理手册、有关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
⑸体系试运行:各部门、全体员工严格按体系要求规范自己的活动和操作
⑹内审和管理评审:体系运行2个多月后,进行内审和管评,自我完善育改进
总体来看,作为OHSAS 18001的升级版本,ISO 45001与其在目标、理念、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上并无差异。ISO门户在有关ISO 45001的介绍中指出:“ISO 45001无意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它是为期望*或降低伤害风险的自愿采用者提供的管理工具。”
笔者认为,对于已经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单位(组织),应相对比较*就能够达到ISO 45001的要求。
在ISO 45001的具体应用上,各单位(组织)应注意坚持依法依规、风险**、员工参与和持续改进四个基本要求,在法制体系框架下架构起相应的管理体系,从而规范、有效地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依法依规
ISO 45001在范围部分提出,这一标准并非为职业健康*管理实施设定特定准则,也非框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架构。该标准可部分或全部用于系统性改进相关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以《*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基础的*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明确了我国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提出了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的通常方法,是相关单位(组织)规范、有效地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ISO 45001在介绍章节即指出,“与法律和相关要求的符合性”是体系建立并成功实施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该标准的应用首先应当是架构在我国相关现行有效的法规标准体系下,按照这一体系的先进理念,建设相关管理体系和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风险**
风险管理是现代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方法,是相关单位(组织)辨识危害、分析风险、抓住工作重点,科学、有效做好职业健康*管理策划,客观、有针对性地设定职业健康*管理方针和目标的基础。
ISO 45001指出,“建立识别危害、控制风险和采取**措施等方面的有效程序”是影响管理体系效能的核心因素之一,并在策划章节进行了系统阐述,强调“策划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时,应考虑单位现状(组织所处的环境)、相关方的需求、体系约束范围并确定风险及应对措施”。
员工参与
**力和员工参与是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收到显着成效的重要基础,直接影响到管理体系的实施及效果,全员积极参与的影响尤其不容忽视。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成功取决于**力、承诺、各个层次员工的参与和组织功能”,ISO 45001在强调员工参与的同时要求:在确定“单位现状(组织所处的环境)”的过程中,要“理解员工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在“建立体系、确立单位(组织)责权体系”的过程中,要“明确单位(组织)内每一层次员工在体系中的责权”,并应“由所有相关层次员工或员工代表参与策划、制定、实施、评价和改进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在体系策划阶段,“要有员工的有效参与”;在具体实施和绩效评价阶段,要及时沟通交流,并向所有层次员工提供相关信息和反馈相关结果。
持续改进
P—D—C—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职业健康*研究机构、ILO等国际组织推荐的现代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方法,是ISO 45001一脉相承于OHSAS 18001、ILO-OSH 2001等的为显着和鲜明的特征,也是这一管理体系的生命力之所在。
ISO 45001在前言部分对P—D—C—A循环模式及其要素进行了介绍,标准正文部分分别就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设置专门章节予以阐述。对于一个单位(组织)而言,参照ISO 45001构建起具有持续改进特征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实施,能够助推其形成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降低职业健康*风险的内生机制,从而实现职业健康*管理的工作目标。